“国势学”的中译名间接源自日语对德语“Statistik”1的翻译。18世纪中叶德国学者哥特弗里德·阿亨瓦尔(Gottfried Achenwall,1719–1772)将其定义为“国家显著事项的比较和记述”,并将这门学科命名为“Statistika”(即“统计学”的德语词源),该术语后来被翻译法语“Statistique”、英语“Statistics”等其他语言。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清末自强运动阶段,“中体西用”的学术思潮下,为适应国家治理的需要,中国学者或官员从德文、英文或日文文献中引进外国学术概念,“Statistik/Statistics”就是其中之一,由于“国势学”能更贴切地体现学科起初专注于国家力量(Staat)描述的理念,以及清末时期民族图强的需要,“国势学”成为其早期译名。2
一、赫尔曼·康令(Hermann Conring,1606–1681)对国势学的早期启蒙
漫长中世纪和文艺复兴后,欧洲社会经历了深刻的宗教冲突和三十年战争(1618–1648)的政治动荡,关于国家主权、法律权威及政府合法性的讨论成为知识界的热点问题。赫尔曼·康令(Hermann Conring,1606–1681)诞生于新教改革和早期现代国家形成的制度和知识发酵时期,在神圣罗马教廷担任红衣主教,并任教于黑尔姆施泰特大学,被视为欧洲现代政治与法律科学之父,是最早将治理、法律与领土国家研究系统化为独立学术与实践领域的学者之一。他出版著作四部:De Origine Juris Publici(公共法起源,1650)、De Legibus et Consuetudinibus(论法律与习惯法,1657)、 De Republica(论共和国,1660)、Politica(政治学,1661)3、Historia Juris Publici(公共法史,1670)。他开创性地将哲学、法律与治国方略融合为一体,将实证数据(原始统计)用于国家治理,开创了具有统计学初始意义的国势学。国势学经历数百年的发展演化,其研究范式从初等的实证分析转为实质性的国家科学(Staatskunde,Staatswissenschaft)。
(一)赫尔曼·康令突破神学宗教信仰界定国家
在欧洲长期以来的经院哲学信仰导致统治者的合法性直接来源于上帝的旨意,对于治国方略的研究包含在道德哲学或法学中,并被神学边缘化。借鉴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理念,赫尔曼·康令在《政治学》中认为人是“政治动物”,社会是植根于相互依存的自然结构,而不仅仅是神圣的意志。呼应亚里士多德的国家是正义促进者的思想,赫尔曼·康令将国家定义为一个有组织的法律行政实体,是由人民组成的共同体,国家的本质是基于人类社会的自然需求而非来源于上帝或宗教,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和平与秩序,国家的合法性取决于法律执行的合理性。
赫尔曼·康令指出国家只有在相互关联的军队、法律体系、经济当局方之间分配行政责任时才能有效运作,国家治理不能依赖源自神学或抽象原则的普遍主张,必须考虑将罗马法律体系与所统治日耳曼习俗的特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相结合。赫尔曼·康令调国家是一个复杂的法律实体,而非仅仅是具有行政意义的政治主体,并使用“Staatsbeschreibung”描述多维结构的法律实体。
(二)赫尔曼·康令的历史主义与结构化比较分析方法开创了国际比较研究的先河
神圣罗马帝国统治的各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法律、习俗和地方管辖圈,拼凑性质、分散结构的帝国在阻止专制统治者出现的同时也极大地降低了实施帝国范围内政策的可能性。赫尔曼·康令将国家治理从神学中解脱出来,并将其提升为一个系统的知识领域,赋予其类似于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的自主权,强调国家治理是一台不断发展的机器,需要整合来自多个领域的见解——包括法律、政治哲学、历史、经济学,甚至军事后勤——以全面审视国家,并通过理性探究和比较分析不断微调治理制度。
在《公共法起源》这本书中4,赫尔曼·康令从原始社会、城邦国家、中世纪阶段和近代国家四个阶段研究公共法的演进史,结合考古发现和社会经济背景还原真实的法律运作过程,达到理解法律本质的目的。在国际比较时,赫尔曼·康令建立了法律框架、公民参与、行政效率等三个方面的比较标准5,收集古埃及、波斯帝国、拜占庭帝国以及日耳曼部落等不同地区第一手法律制度资料,通过逻辑推理构建理论框架,并使用英国的宪政君主制和法国绝对君主制等案例具体分析制衡机制、公民参与等制度,揭示治理模式与公共法之间的关系。赫尔曼·康令建立的比较标准和案例研究方法,开创了国际比较研究和国势评价的先河。
(三)对数据的收集与使用奠定了国势统计的先驱
“任何理论都必须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否则就会失去说服力。”(Conring, 1661, p78)。政治分析应以实时数据为基础是赫尔曼·康令的基本观点,尽管他从未正式定义过“统计”,但其著作中强调统治者应该收集和分析有关人口分布、土地生产力和军事潜力的数据,以做出明智的决定。他认为,这些数据对于国家治理及政策调整至关重要,尤其是在战争或经济危机时期。
实际上,赫尔曼·康令利用了多种数据来源,包括定性数据和定量数据,文本数据和数值数据。在多元数据的基础上,赫尔曼·康令构建了国家权力及对公共法影响的综合评估框架。赫尔曼·康令考察了三十年战争带来的移民趋势,分析人口规模、分布和动态,评估国家有效治理和法律实施能力;分析荷兰共和国的贸易路线和经济产出的证据,收集贸易、农业生产、税收和收入数据,评估经济健康如何影响治理结构。收集贸易额、关键贸易路线,展示贸易如何塑造政治现实和法律框架;通过历史军事报告和军事冲突的记录,特别是关于兵力和军事交战的数据,说明军事力量如何支持治理结构并影响公共法。在文本数据使用方面,赫尔曼·康令研究了各国法律文本以理解不同治理系统背后的基本原则。考察了神圣罗马帝国的行政组织,立法机构、君主制和地方议会,讨论其复杂结构及其对各个公国的权威与治理的影响;康林评估宗教改革对欧洲治理的影响,利用历史文献和叙述,评估过去事件对现代政治结构和法律框架的影响。分析国家内部的社会动态,包括阶级结构、亲属系统和社会契约,以洞察社会规范和行为对国家治理及权威合法性的影响。
赫尔曼·康令提出超越神学的国家系统性研究,将实证观察纳入治理研究,奠定了后续政治分析的基础。他强调细致的数据收集是知情治理的基础,系统化信息收集方法不仅侧重于行政统计的“何”,还强调了“如何”,进而以数据全面评估地方治理。诚然,在赫尔曼·康令所处时代,数据收集的客观性观念仍处于萌芽阶段,政治环境中固有的偏见也会影响其解释,如重在关注城市中心而忽视农村,但毫无疑问赫尔曼·康令的经验启蒙了国势判断,在现代数据科学的方法论中也具有启示意义。
(四)为国势评价提供了启蒙思想
赫尔曼·康令关于国势评价的第一个方面是使用数据进行国势判断。赫尔曼·康令特别关注从数据量化比较分析中得到定性结论。他认为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衡量研究质量的重要指标。例如,他研究了戴克里先时期的税收改革,指出这一改革通过引入固定税额制度,提高了税收的可预测性,进一步通过量化数据分析得出“税收是国家的生命线,必须公平合理,否则会引起民众的不满。”(Conring,1661,P89)。为分析经济和社会因素对政治制度的影响,他收集了大量关于土地所有权、税收制度和人口结构的数据,如收集罗马共和国时期的土地改革,指出格拉古兄弟的土地法案试图缓解贫富差距,但最终因贵族的反对而失败。“经济是国家发展的动力,而社会结构则是国家稳定的基石。”(Conring,1661, P101),“土地是国家的根本,合理的土地政策能够缓解社会矛盾,促进国家的稳定。”(Conring,1661,P112)。
赫尔曼·康令为国势判断提供了综合性整体评价思想。“国家的治理需要综合考虑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因素。”(Conring,1650,P156)。他坚持将国家作为一个整体系统进行研究,并考虑法律、制度和历史环境之间的动态相互作用。在《公共法起源》和《公共法史》中,赫尔曼·康令强调公共法在塑造国家权威和保护个人权利中的作用。他主张公共法不仅仅是一套规则,而是反映了社会的价值和需求。这种对公共法作为治理结构基础的理解,建立了法律框架与政治权力之间的重要联系。赫尔曼·康令在《政治学》和《共和国》中突出了社会契约的概念,强调国家权威的合法性来源于民众的同意,优先考虑民众主权和公民自由的动态治理视角将哲学整合到分析中,从而突出了公民在维持国家稳定中的集体责任。通过追踪法律体系演进,如尤斯丁尼安皇帝的罗马法典(Corpus Juris Civilis)并与加洛林对加强德意志传统习俗法的尝试进行了对比。他认为,15世纪后罗马法的主导地位忽视了当地德意志传统的形成,对当时社会需求响应不足的系统。赫尔曼·康令详细列举了不同政权下的税收政策和法律编纂的变化,用以展示治理质量的差异。
赫尔曼·康令的综合思维根植于历史证据和比较治理研究,构成了国势判断的关键基础。在本质上提出一种综合的方法论,即综合评价思想。他强调了治理中的背景、伦理和参与维度,融合经验性数据和历史案例,彰显了跨学科方法在研究国家治理的必要性,奠定了国势判断的综合评价思想基础。相比于康令,萨塞尔(Samuel Pufendorf,1632-1694)认为国家的合法性来源于社会成员的共同契约而非单纯的历史沿革,强调“Staatsbeschreibung”的目标是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实际的实施框架,区分了“Staatsbeschreibung”的描述性与功能性,并赋予更多现实性和动态性的意义。在他的框架中,国家描述的要点在于揭示国家不同职能部门间的分工与合作,以及这些职能如何通过实践影响个人与社会。
赫尔曼·康令等人在“Staatsbeschreibung”中的法律、人口、资源等系统分类方法以及国家政策内在动态关系,奠定了定量研究国家治理的基础,这正是早期统计学的重要标志。他不是统计学家,但他对数据、背景和系统分析的重视深刻影响了对国家的经验研究。18世纪的统计学思想家,如戈特弗里德·阿亨瓦尔(Gottfried Achenwall (1719–1772))对“Staatsbeschreibung”在范围、功能和标准化方法等方面拓展和深化,提出“Statistika”,标志国势学的诞生。
二、戈特弗里德·阿亨瓦尔(1719–1772)的国势学形成及其学术演变
(一)起源与初步定义
戈特弗里德·阿亨瓦尔(1719–1772)共出版了10本著作,他《公共法原理》(1740)中首次将“Statistika”定义为“用以描述一国政治宪制与公共情形的科学”(Elementa Juris Publici,P35),将国家的要素进行记述,以科学精确的方式归类和整合,揭示相互关系”(Elementa Juris Publici,P36)。“以统计方法明确国家的社会构成,可以有效衡量其税收能力及劳动分配状况”(Elementa Juris Publici,P58)。早期Statistika重点强调人口构成、资源分配、政治与法律机构和军事体系四个核心领域,如统计三类主要群体-城市资产阶级、农业劳动人口和贵族阶层,揭示不同阶层对国民经济的差异性贡献。6
在政治学(Politica,1749)中,阿亨瓦尔增加了“Statistika”功能性定义:“Statistika不仅是一种整理数据的工具,其最高功能在于指导政策,通过对国家不同元素间因果关系的分析提高国家运作效率”(Politica,P89)。相比《公共法原理》,这里“Statistika”的内涵实现了重要转变:它不仅要描述国家关键构成,还要分析这些构成在未来如何影响该国政策选择。“Statistika”是理解国家的关键,也是治理和改进起点。唯有能够通过观察揭示未来趋势的统计学,才能对国家经济或政策改革提供指导” (Politica,P89)。阿亨瓦尔用“Statistika”研究了德意志地区复杂的税收体系,分析复杂的税制如何导致经济效率下降。在考察普鲁士税务统一化改革后指出“跨地区的统一税制提高了商业交易的效率,同时减少了国家的行政成本”(Politica,P 101)。“Statistika”从描述工具进阶为政策科学实践,为现代统计学和政策评估体系铺平了道路。
Statistik(1753)明确“Statistica是教导和传授关于国家事务与结构知识的科学,其主要目标是通过分类和组织关键信息,帮助理解国家如何运作”(Statistik,P12)。重点强调人口统计(对人口组成、年龄分布、性别比例等进行分类记录),自然资源(关注土地、农业产出等资源的分布和利用),治理结构(描述立法机构和执法机构的基本体系)和军事力量(定量分析军队规模及资源配置)。将国家进行系统分类和定性描述,强调以经验观察为指导,通过具体指标揭示国家内部运作规律。Theoria Juris Publici(公共法理论,1753)中将法律、行政和经济指标纳入统计分析的范畴。“一个强国必须依赖于健全的法律约束,而Statistica的使命正是在于揭示这些约束的运行状况,以及其对国家整体稳定的作用。”(Theoria Juris Publici, P42)。
(二)国势学的学术化与多领域扩展
Dissertationes de Statistica(统计学专题论述,1760)是阿亨瓦尔对早期理论的一次系统总结和提升,他应将国势学从“单纯描述国家的知识”转变为研究国家现象及其相互关系的科学。“Statistica 是研究和揭示国家的基本条件、政治结构以及其现象间相互关系的科学。”该定义表明,阿亨瓦尔不再满足于对国家单纯的记载,而是强调“揭示现象间的关系”,即试图通过统计数据挖掘规律性的联系。这一观点将研究从静态描述推进为动态分析,使统计学具备了更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研究主题从单一的政治结构扩展到更多与社会经济相关的领域,包括:人口数量与构成(分析人口基数及其与生产活动的联系),7经济资源与产出(重点关注农业与手工业的生产比例,以及贸易网络对资源分配的调节作用),军事与税收的关系(强调财政收支和军事负担之间的平衡问题)。这部著作在方法论上从单纯的经验描述转向了“数据综合化”的方向,即通过整理分散性数据以生成系统化的知识。他在书中首次提到“模型化”的理念“统计数据的价值不仅在于其记录功能,还在于通过形式化方法揭示其中的结构与趋势”(Dissertationes de Statistica,P78)。
Statistica(1764)将研究视角扩展到跨国研究。“统计学的目标除了展示单一国家的状态,还应揭示不同国家在经济、法律和行政管理上的共性与异质性,从中寻找优化实现国家繁荣的途径”(Statistica,P89)。通过数据的综合和跨国比较,政府可以优化税制、改善财政管理。他以普鲁士为例研发发现“普鲁士的关税改革不仅促进了国内市场的连贯性,更为地方财政带来了稳定的收入来源”(Statistica, P113)。在研究内容上,首次将教育与社会行为的统计纳入学科范畴,作为衡量国家整体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一个国家的教育水平,直接影响人口的素质与社会行为模式,因此教育统计是国家治理不可忽视的部分”(Statistica, P95)。
Elementa Statistica(1765)将“Statistica”确立为一门独立学科,而非简单的辅助工具。“Statistica 作为国家学(Staatenkunde)的分支,承担着对国家现象进行系统性、条理化研究的任务,其目标在于通过数据的描述与分析为政策提供科学指导”(Elementa Statistica,P14)。研究范围全面涵盖了经济、社会、法律与政治等多个领域,并强调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阿亨瓦尔主张将统计学的实证研究与理论推导结合起来,以形成科学的治理工具。“政府决策应以统计数据为决定基础,同时以理论为标准,统计学有责任在二者之间提供一种结合的方法。”(Elementa Statistica, P102),这体现了现代数据驱动决策逻辑的影子。
(三)理论深化与学术地位提升
阿亨瓦尔认为Statistica不应仅作为国家现象数据收集与描述的工具,更应进入具体领域—如法律与行政管理,以帮助评估法律体系对国家稳定的效果。“法律制度是国家的行为框架,而统计学的任务是揭示法律对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实际影响”(Institutiones Juris Publici, 1767,P72)。这显示了统计学不仅关注静态的描述任务,更可动态预测法律和规制如何能够优化公共影响,突显统计数据的功能性意义。“国家不能停留在粗略的治理结构的检视,必须将统计数据细化,使其产生微观指导意义”(Institutiones Juris Publici,P103),故在研究范围上Institutiones Juris Publici(1767)将统计研究从国家宏观层面扩展到微观层面,包括:地方治理(搜集地方性数据,分析各地区资源配置与治理效率的差异),税收体系的研究(分析不同征税模式对经济的影响,优化税收政策),法律执行的量化指标化(如犯罪率统计数据可以用于评估特定法律条款的效率)。这一趋势不仅提升了统计学的实际应用价值,也使其研究范围向更细致的领域延伸。在研究方法上,阿亨瓦尔提倡借鉴其他学科的量化方法,从而提高其实证性。“统计学是一种科学的交汇,它不仅描述,还应该整合经济、政治和法律研究的方法,提升其在应用中的广度和准确性”(Institutiones Juris Publici, P45)。
阿亨瓦尔在De Statistica(1770)中首次从学科哲学的视角重新定义了统计学“Statistica 既是一门描述性的科学,也是一门解释性的科学,其目的在于通过对国家现象的分析与整理,揭示其背后的规律性与逻辑结构。”(De Statistica,P61),标志着统计学从单纯呈现数据的任务,扩展为对数据中隐含规律的分析。De Statistica(1770)在方法论上实现了阿亨瓦尔思想的全面升华,首次系统提出了如何科学整合统计数据、研究其因果关系的方法,包括系统化归类、比较分析、模型建构。“统计学通过模型建构突破了单纯的描述,将可能性与规律结合,使其成为一门能够预测和评估未来成果的科学。”(De Statistica, P122)。这一思想显然已经触及现代模型分析的理论基础。
从早期阶段国势学描述国家现象、探索现象之间的关系,到通过模型与数据揭示国家发展的关键规律,Statistica已经从狭隘的国家学分支扩展为一门独立的综合学科,涵盖法律、经济、教育及社会福利,具有了跨学科的研究价值。这使国势学摆脱了传统国家学的局限性,进入更广义的社会科学系统。
文献注释
德语“Statistik”源自拉丁语“status”(状态)和意大利语“stato”(国家),最初与“国家治理”密切相关。日本在19世纪将其译为“统计”,后通过翻译引入中国。阿亨瓦尔又写为“Statistica”。
2 从现有史料来看,最早将“Statistik”翻译为“国势学”的人通常被认为是1903年由张謇。也有史料认为钮永建、林卓南等人于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将其翻译引入中国。
3 Title: “Politica”,作者: Hermann Conring,Publication Date: 1661
4 Title: "De origine iuris publici",Author: Hermann Conring,Publication Date: 1655。"De origine iuris publici," translated as "On the Origin of Public Law," 公共法是指那些规范国家内部秩序、维护公共利益并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规则,与私法相对应。
5 法律框架指的是每个政治体系支撑的基础法律文本和原则,重点关注法律如何被构思、实施和执行;公民参与重在考虑公民在政治过程中的参与程度,评估投票权、治理代表性和公众咨询机制等因素;行政效率指不同体系如何管理公共事务,包括官僚机构的有效性和政府行动对社会需求的响应能力。
6 根据群体统计得到结论:贵族阶级的规模过大可能加剧国家经济对土地生产力的过度依赖(Elementa Juris Publici,P59), 这一观察使地方机构更有目的性地调整他们的税收政策。此外还用于神圣罗马帝国内诸选举国的人口统计研究。
7 阿亨瓦尔特别关注城市化和人口流动对国家发展的影响,“城市中的人口集中是国家生产力与贸易增长的重要指标。”(Dissertationes de Statistica, P45)。